2021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1-03-29 未知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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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也是两大历史性任务的交棒之年。中央要求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守好脱贫攻坚成果。按照近期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上的政策部署,2021年守好脱贫攻坚成果突出“一个过渡期、四个政策重点”。“一个过渡期”是指,今年年中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从脱贫之日起对摆脱贫困的县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四个政策重点”分别是:
 

 
 
        一是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考虑到部分已脱贫人口政策性收入占比较高、自我发展能力还显不足、发展基础相对薄弱,一旦扶贫政策断档,这些人很可能返贫。2020年初以来,国务院扶贫办已经指导各地普遍建立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出台了《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将监测范围确定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深度贫困地区原则上不超过10%。下一步,中央将继续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时发现、及时帮扶。
 
        二是保持人力和财力支持政策总体稳定。2016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连续5年每年增加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累计投入5300多亿元,带动地方投入8000多亿元。2016年到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832个贫困县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总规模超过1.5万亿元,每个贫困县可支配的财政扶贫资金由整合试点前的年均几千万元,提升到整合试点后的年均超3.6亿元。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全国筹资了1896亿元,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6000多亿元。下一步,中央要求投入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各级财政投入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衔接要求相匹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积极研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的税收支持政策。
 
 
        三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专项扶贫工程,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的脱贫发展问题,一揽子做好搬迁群众的吃、住、行、就医、就学等服务。“十三五”期间,全国针对易地扶贫搬迁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6000亿元,建成集中安置区约3.5万个,建成安置住房266万余套,总建筑面积2.1亿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80.6平方米。目前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已全部乔迁新居,其中城镇安置500多万人,农村安置约460万人。近两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连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下一步,中央要求对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强化产业支持、就业帮扶,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还要继续,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要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四是加强扶志扶智。这是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体现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的显著特征。激发和引导脱贫群众靠自己努力过上更好生活,是要增强脱贫攻坚的内生性,体现了政策的量力而行,既不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也不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开展扶志教育,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目标、现行扶贫标准和政策举措,让贫困群众知晓政策、更好地参与政策落实并获得帮扶。加强技能培训,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一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脱贫致富本领。除现行政策明确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外,原则上不得无条件发放现金。不得包办代替贫困群众搞生产、搞建设,杜绝“保姆式”扶贫,杜绝政策“养懒汉”。
 
        本文摘选中宏国研出品的《中央、国务院常务会议深度研究》之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解读报告